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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延边大学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评论:25 | 浏览:38998 | 发布时间:2018/8/20 17:14:38 吉林省延边大学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延边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延边大学电梯维保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合格服务商。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以项目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0726]-2465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资金来自事业收入。兹邀请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电梯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0773-1841GNJLFWJT2431 用途:运营保障 2.采购内容: 2.1采购明细: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限 说明 01 1 延边大学电梯维保项目 1项 三年 无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竞争性谈判截止当日16:00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兴趣的合格的服务商携带: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2018年08月17日—2018年08月21日的上午8:30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5.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8‚000.00元,并以电汇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机构。 6.兹定于2018年09月17日10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谈判采购仪式。 7.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9.7万元,超出预算的服务商不予接受。 8.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财经报网。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 招标人名称:延边大学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 联系人:全老师 电话:0433-2733752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林工/任工 电话:0431-81150785-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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